2022年6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7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为数据出境的安全评估问题提供了明确标准和法律依据。
事实上,数据安全领域的三大“基石性”法律都已经对境内数据出境做出了原则性规定:《网络安全法》第37条规定,向境外提供境内收集、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进行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0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应当进行安全评估;《数据安全法》第31条规定,重要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办法,由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此次出台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是对上述三法律关于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问题的细化,是对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方式给出了指引。本文主要就该数据出境新规做出如下重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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